香港明愛家庭服務

 私隱政策

向香港明愛家庭服務屬下中心提供個人資料之前,請先細閱以下資料。

收集資料的目的

香港明愛家庭服務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提供適當援助或服務,並進行監察及檢討各項服務,包括研究及調查。服務提供將會透過電話聯絡、會談、家訪的形式進行,如有需要亦會以信件溝通。向本服務提供個人資料,純屬自願。並且請你確保所提供之資料準確無誤,倘資料有所改動,請通知本服務作修正。如你未能提供足夠的個人資料,本服務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或向你提供援助/服務。

向其轉介資料的人士的類別

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會作保密處理,主要供本服務在工作上有需要知道該等資料的職員使用。除此之外,本服務職員在需要時亦會向下列有關方面披露該等資料:

(a)其他涉及評定你的申請,或向你提供服務/援助的有關單位,例如政府決策科/部門、非政府機構及公用事業公司;或

(b)你曾同意向其披露資料的有關單位;或

(c)由法律授權或法律規定須向其披露資料的有關單位。

查閱個人資料

除了【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】規定的豁免範圍外,你有權就本服務備存有關你的個人資料提出查閱及改正要求,但已刪除的個人資料除外。你的查閱權利包括在繳付所需費用後,取得你個人資料的複本一份。查閱或改正資料要求應以申請表格或書信提出。你可到各香港明愛家庭服務單位索取申請表格。

對你申請的服務的查詢、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的要求

請確保你所提供的資料正確無誤。如你對所提交的援助/服務申請有任何查詢,或對所提供的資料有任何更改,亦請聯絡向你收集資料的家庭服務單位。

你可向下列人士提出查閱本服務收集的個人資料的要求,以及在查閱個人資料後改正所得資料的要求:

職位名稱: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
地址: 九龍觀塘道五十號   
電話:23832122